厦门市事业单位拟招聘乡村医生23人公告
厦门市事业单位拟招聘乡村医生23人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3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5 08:30-2025/9/10 17:00
报名地点
各招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卫生事业单位拟招聘乡村医生23人。


岗位信息


(一)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点击查看大图)


(二)工作地点和岗位


拟聘用人员安排在所报考的村(居)卫生所,工作期间应服从区主管部门、辖区内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安排与调剂。


(三)岗位职责


乡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向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热心乡村卫生健康工作,愿意履行乡村医生工作职责的;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年龄18-35周岁,部分岗位最高年龄40周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面向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岗位,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7.现同安在职乡医不得参加报考;


8.执业注册地点限定为同安区辖区外的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报考。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几类对象:


1.2025年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2.择业期内毕业生。


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0日,8:3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各招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同安区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填写完整,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请供《就业推荐表》);


4.因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等原因,需申请重新执业的,应提交6个月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中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中,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时,需另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打印就业记录及医社保缴纳记录情况);


6.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5年9月10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年龄要求计算到2025年8月。如:最低年龄要求18岁是指2007年8月(含)之前出生的人员;35岁是指1989年8月(含)之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84年8月(含)之后出生的人员,按此类推。


3.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附件4)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审核结果的提示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考试办法


采用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以医学卫生类为主,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届时将公布在“健康同安”微信公众号。


(一)选岗


针对包含多个村(居)卫生所的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卫生所。


(二)岗位增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录取情况,对于尚未招满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成绩合格的考生意愿,可增补至未招满的其他村卫生所岗位。增补由考生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空缺岗位。


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按通知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可根据需复检项目当场或当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开始时,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再次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健康同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与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要提前解约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延长至1个月)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为定向委培生应合法合规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递补


在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本岗位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报考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交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乡村医生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同安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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