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本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办法予以公布。
学校简介
厦门市翔安区翔东小学2018年正式升格为翔安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秉承着“实施阳光教育开启多彩人生”的办学理念,以“阳光成长阳光育人”为校训,学校校花是太阳花。学校先后获得省、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等数项殊荣。2024年获得厦门市温馨校园、厦门市智慧校园、厦门市无烟学校、厦门市心理健康达标校等荣誉称号,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现已发展为翔安区东部的品牌学校。
一、招聘需求
学校不断发展提升,现计划招聘第一批非在编合同制教师,具体岗位(学科)是:语文3人、数学5人、英语1人、音乐1人。
备注:一、以上均为预计人数;顶岗人员(含代产假及代退休)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二、具体实缺招聘数以翔安区教育局新学年确定的编制文件为准;三、学校择优按需录取,实缺数如有增加或减少,将按成绩依次递补或减少录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
7.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以辅修专业报名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8.境外学历(位):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