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人17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8人、教练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招聘人数
此次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8人、教练员3人。其中:三元区消防救援大队8人、沙县区消防救援大队13人、永安市消防救援大队9人、明溪县消防救援大队2人、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6人、宁化县消防救援大队1人、大田县消防救援大队5人、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7人、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1人、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5人、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1人、沙县文旅集团教练员3人。(招录人员拟报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聘对象为男性,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岁以上、26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期满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人员(下同)和通过参加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报考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的年龄为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青年。非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需具有通过全国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水平。
(四)报名海峡两岸应急消防综合实训基地(沙县)工作的需具有大学专科(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所有岗位需满足招聘岗位明确的岗位要求和本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如岗位要求和条件要求相违背,则优先满足岗位要求。
(五)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休假实行计划管理,原则上每月轮流休息8天。三明地区以外的执勤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结合自身实际申请将带薪年休假和轮休假合并使用,单次休假最长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执勤安保任务等不能正常轮休的,给予发放未休假补助。
(六)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2.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或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被辞退、除名、开除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有吸毒史的;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或在考核中作弊的;8.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