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聘)招聘公告
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25 -2025/11/30 17:00

01


招聘计划


02


招聘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30日(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17:00)


2.联系人:林女士


3.咨询电话:(0598)-5136883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5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7.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


8.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人员;近3年内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03


招聘流程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邮件报名、线下核对材料


2.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附件形式投递至指定邮箱——yajfjt@163.com(压缩包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填写完整的《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PDF格式);专业技术证件(如有,扫描件或照片);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满足以下任意一类或多类,扫描件或照片):①官方证明文件:劳动合同、离职证明(需注明岗位、在职时间、主要职责)、单位开具的正式工作证明(需盖章);②工作成果凭证:在职期间的项目报告、业绩报表、经手的合同/文件(需体现个人参与痕迹)、获奖证书(如优秀员工、项目奖项);③辅助佐证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匹配工作时间)、工作沟通记录(如重要邮件、工作群聊天截图,需隐去敏感信息)、与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照(电子版)。


3.诚信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线上初步审查;


2.符合条件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3.若应聘者无法联系、未及时确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


2.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未满“3:1”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


4.同分处理: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分数相同,需加试一场面试,最终以加试成绩为准;


5.岗位取消:若招聘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合格线,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6.时间与方案:面试时间及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7.弃权处理:应聘人员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面试成绩公布


各招聘岗位按面试合格分数从高到低公布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列入公布名单。


(五)体检


1.体检方式:体检由体检者自行到医院完成,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报告要求:体检对象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


4.复检规则: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结论后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能进行1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


5.违规处理: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1.若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造成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为提高招聘效率,若用工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离职导致岗位空缺,在下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办理体检、公示及聘用手续。


(七)公示


1.经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审核岗位条件、招聘程序及考核结果后,确定拟聘人选(需体检合格);


2.拟聘人员名单在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众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公共媒体公众号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集团审计监察部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审议是否聘用。


(八)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到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04


薪酬及福利待遇


1.聘用形式:新聘用人员实行“项目聘用工”形式,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调度,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若无法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3.薪酬标准:按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05


纪律和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相关规定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应聘人员需严格按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对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需完整、准确,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或举报;


5.监督电话:0598-5136818。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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