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计划、人数和条件 招聘4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公开招聘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符合执法工作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⑧曾从事本岗位被开除、辞退者或被证明曾因在工作中有违规违纪并主动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录中国留学(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2.以下两类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条件要求:(1)2026年2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