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划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辅警)4名(限男性)。
二
岗位职责
从事司法警务辅助、集中送达、执行警务保障及机关安保兼驾驶等相关工作。
三
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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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性别:男,身高在168厘米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热爱工作,有责任心,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5.军校、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有人民法院等政法机关协、辅警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曾因违纪违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被开除辞退解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截止。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需填写《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可到本院政治部领取),并凭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职业意愿说明等到政治部报名。
(三)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体态和五官形象观察、警务辅助工作问答,面试合格后确定初步人选。
(四)体检
对面试通过者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政审
应聘者应填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表现情况意见表》,并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
(六)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
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第三方劳务派遣辅警薪资标准。
报名、提供材料地点: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509办公室
电话咨询:0595-87999879
简历投递:qgfyz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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