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双拥”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经莆田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20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莆田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四)高中(含中职)及以上学历,相关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中,高中(含中职)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信网上查到学籍信息或学校提供毕业证明(或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证明),承诺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报考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证明;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含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3.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14.在校生、我市公安机关在职或离职未满一年的辅警。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每名辅警每年经费保障6-8万元(含“五险一金”等)。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工会福利保障及每年健康体检。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递补等程序进行。各环节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入选名单以后续通知为准,聘用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将《莆田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退役军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毕业证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ptsgajfj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3.注意事项。报名时,要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必须在《报名表》个人简历栏中完整填写。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通知将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等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考试者必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采取上机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知识和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45分钟。
4.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等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郑重声明:社会上凡称有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官网、上网卡、内部试题等误导考生谋取私利的,均与莆田市公安局无关。在此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测人员。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3.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评分标准详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附件3)。
因身体原因(如患高血压、心脏病、怀孕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体能测试只组织一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体测合格考生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与成绩。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五)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考生,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根据优先聘用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说明。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缺席或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
(六)考察政审
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考生组织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得报名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
政审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市公安局官网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
(八)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并经政审等程序确定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莆田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putian.gov.cn)等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都必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任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或上岗后离职的,市公安局将记录在册,自记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具体工作安排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而定。
(五)市纪委监委驻莆田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694218。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4-277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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