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0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光泽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其中职业中专1名、中学高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光泽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5.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要求为准。
8.在职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在读的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南平市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10.光泽县在编教师;11.有精神病史;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