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教师队伍力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瓯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13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建瓯市2026年新教师招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学历、年龄等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为准。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条件和证书。往届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及报考条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必须在2026年3月18日前取得,其中2026年3月18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的考生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真实有效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建瓯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③被开除公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⑥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