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22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委办〔2011〕90号)精神,结合2026年市直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26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2026年2月。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岗位,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证明。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视为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条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教师资格含所列以上各类资格。
6.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境外学历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