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5个岗位
根据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蕉城分校)办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开遴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蕉城分校)教育教学岗位人员10名。其中,特殊教育教师5名、体育教师2名、音乐教师(声乐或器乐方向)1名、美术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师1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宁德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教龄满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时间计算到2026年2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的标准。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学科须与岗位学科一致);获得过市级以上综合表彰;认定为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0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41周岁(在1985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2026年2月。45周岁以下按此计算方法类推。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5.具有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