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8个岗位
为加强上杭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素质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改善人才结构,根据《关于实施“智汇上杭”聚才工程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的办法》《上杭县高素质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杭委组通〔2021〕12号)《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6年县医院等单位用编的批复》(杭委编办〔2026〕用字2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素质人才10人。为做好本次引才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高素质人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引进岗位8个,计划引进人数10人。具体引进岗位详见《2026年上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