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3人29个岗位
为解决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下同)师资需求,促进教师队伍有序流动,经研究,决定从我县农村在编教师中公开遴选部分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遴选岗位和人数
计划遴选103人。具体名额详见附件《上杭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教师岗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符合下列遴选资格条件的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含实践基地,下同)在编教师。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好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积极进取,勤奋敬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绩效优良;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入编以来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其中在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须满3年,我县2016、2017、2018年由县统一编外招聘、且已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教师农村工作时间,从编外招聘上岗的时间起算,即2016年招聘的从2016年8月起算、2017年招聘的从2017年8月起算、2018年招聘的从2018年8月起算);农村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8月,按足年足月累计;农村工作时间须扣除在城区(含临城镇)学校或单位交流、转岗、抽调、借用的时间。
3.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见习期如期转正定级考核合格人员及2016、2017、2018年由县统一编外招聘已办理入编手续人员)。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遴选范围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上杭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专)教师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近五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近三年参加本县城区教师遴选考试并确定为遴选对象,已安排到新工作单位后又放弃遴选或已申请调回乡镇工作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