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武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缺口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备注:报名人员可先行向各岗位联系人电话咨询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工作性质后选择报名岗位。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即2008年3月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以后出生);女性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报名人员需有武平县范围内户籍或者父母一方为武平县范围内户籍;
7.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严重外伤史等;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人员在笔试分基础上予以加分: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②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③退役军人;④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⑤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⑥期满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三类计划人员)。其中符合①至⑤情形的,加10分,符合⑥情形的,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情形的,选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加分情形不叠加不累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武平县公安局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1年的;
7.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3月15日
2.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