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力量建设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火灾防控水平,龙岩市消防救援局根据《福建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人数
此次龙岩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其中:龙岩市新罗区消防救援局10人、龙岩市永定区消防救援局5人、漳平市消防救援局5人、长汀县消防救援局14人、上杭县消防救援局1人、武平县消防救援局7人、连城县消防救援局9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三)招聘对象为男性,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6年3月1日至2008年3月1日,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经市消防救援局批准年龄可进一步放宽,但不得超过四十五周岁;
(四)具备相关体育专项特长,持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在有效期内)优先录取,专业领域包含但不限于篮球、足球、游泳、田径、武术、羽毛球、乒乓球等;曾获市级及以上文体赛事、田径奖项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