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规定》及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招聘方案(https://rsc.lyun.edu.cn/info/1040/5175.htm),结合我院学科专业要求与师资现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人员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之后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证书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31日。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
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即可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比例不足3:1,经申请核准并公告,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顺延信息发布时间和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招聘单位+姓名”发送至师范教育学院邮箱sfxy@lyun.edu.cn,报名材料包括:
(1)《2025年龙岩学院人事代理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保证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有效性;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师范教育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完成,对照招聘岗位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于龙岩学院人事处和师范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考试
1.师范教育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各岗位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将在师范教育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根据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最终综合成绩将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表现来评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据4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占据60%的权重比例,两者共同构成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笔试、面试成绩都将在龙岩学院人事处和师范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结果(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供个人承诺书原件)等材料。
2.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组织。由龙岩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由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递补,若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名单在龙岩学院人事处网站、师范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示
根据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龙岩学院人事处和师范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审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2.聘期内待遇参照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同级同类聘用人员。
3.受聘为专任教师的人事代理制人员(不含政策性安置人员),在首轮聘期(5年)内未能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续聘,如有工作需要,另行签订协议。
八、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二)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岩学院人事处及师范教育学院组织,师范教育学院具体实施。龙岩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7-2793728。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电话:0597-3308962
邮箱:sfxy@ly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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