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人员,并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其中:综合服务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 工作岗位 |
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 综合服务 |
1 |
35周岁以内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2、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原则上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社保关系应转入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2660元/月(按照仓山区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3、工作时间:夏令:8:30-12:00,15:00-18:00;
冬令:8:30-12:00,14:30-18:00。
四、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并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csfwzfj@163.com。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