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
3.年龄要求:1997年2月以后出生,在本科高校担任过专职辅导员一年及以上(连续计算)的年龄可放宽至1995年2月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学生社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6.学历要求: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毕业于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并获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2)学历学位获得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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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