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员
5-5.5K
体能素质达标,能适应高强度训练和24小时执勤备战;纪律意识强,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退役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或持有相关救援资质者优先。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
单位情况简介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为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直属正处级单位,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村旗麓北大道11号,临近国家级风景区旗山森林公园,毗连福州大学城、海西科技园,2003年落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10亩,建筑总面积36710平方米。
招聘人员数量
保障员3名
薪酬待遇
01
政府专职消防员收入5000-5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等组成,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年限工资和职级工资四个部分。
02
招聘对象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给予发放正式工资的80%。
03
政府专职消防员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其入职前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其他救援队伍工作经历、军队服役年限以及通过全国夏季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在首次定级时计入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等级并确定工资档次。
04
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享受护理假、婚假、事假和病假的权利,入职满1年后依法享有带薪年休假。
05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晋升制度,工资随等级晋升递增。
休假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休假实行计划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假期,遇有等级响应、重大灾害事故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等任务,结束后可合理安排调休。如遇重大执勤安保任务等不能正常轮休的,给予发放未休假补助。
政治待遇
01
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
02
表现优秀的可发展加入中国共产党。
其他待遇
01
统一提供工作服装。
02
政府专职消防员伙食标准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同等待遇,免费提供食宿及生活用品。
03
工作期间,免费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04
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指战员同等的工会权益。
05
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待政策。
应聘人员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03
年满十八周岁。
04
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0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0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07
政府专职消防员一般应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08
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岗位条件:
(1)仅限男性报考。
(2)从事保障工作。年龄要求21-35岁,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人员、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或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以及具有车船驾驶、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化学分析、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和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经政治审核和体能测试合格,且具备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条件的,可免于考试、考核和入职培训予以聘用。
初次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或具备消防车、工程车、船艇、航空器等特种驾驶资格的特殊专业人才,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高级消防员,经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仍不得超过四十五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的。
(8)隐瞒影响履职的重大过往病史、评残情况、伤病或不良政治倾向等情况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方式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核—招聘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及现场复核—公示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入职签订合同。
报名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1日08:00至10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
3.咨询电话:
0591-2353965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所需材料(邮箱提供电子材料扫描件、现场复核时提交纸质原件):
①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自行在附件1下载打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电子档为jpg/jpeg格式。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消防员证(或者县级以上单位盖章的消防经历证明)和退伍证(非退出消防员或退役士兵则无需提供)。
⑦驾驶证等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无则不需提供)。
⑧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近三个月内)。
⑨政治考核表(自行在附件2下载打印)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两个月内)。
5.报名邮箱: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例:“保障员—张三”)发送至fjxfxbzd119@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经支队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支队将电话或信息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后续的招聘环节。
招聘考核
应聘考核计划于2026年10月下旬组织,考核项目为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招聘实行全程淘汰制,应聘考核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最终成绩(100分)=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
01
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执行,实行量化评分。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具体项目考核当日选定。注意:开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之前,招聘对象应书面承诺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5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50分)。
02
心理测试
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时长30分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直接淘汰。
03
面试
采用结构化、半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04
体检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由支队组织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需由考生本人向支队提交书面申请,经支队同意后,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体格检查合格人数低于拟招聘数量的,支队将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05
政治审核及现场复核
严格审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和现实表现。同时,要对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审核表》。
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前,对无法通过网络查证的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06
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和候补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07
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支队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08
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支队在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聘用后未报到的或者公示人员存在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不超过入职培训开始15日内,从公示的候补人员中按排名顺位聘用。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招聘期间必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期间,有意愿报考的人员可通过电话或者到支队咨询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政策。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招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且录入训保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严禁报考训保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6.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8.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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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和战勤保障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