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3名高端人才,入职时与区属国企签订2年合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纳入区创新研究院“编制池”,日常使用与管理归有关区直部门和区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招考岗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认定为省级高层次人才;
2.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②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400名的高校;③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详见附件2)。
3.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①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②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前200名的高校③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
4.符合实验区紧缺急需人才需求且具备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至少主持并结项(结题)2个省级及以上项目(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征信证明,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12月。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者在校期间(全日制院校)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5.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天。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2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1.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2025年12月11日9:00至12月22日17:00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进行网上报名,港澳台胞可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每个应聘者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1)资格初审: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和用人单位按照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和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核: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核,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硕士研究生应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③以副高级职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主持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课题)的成果鉴定或结项(结题)证明材料;④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申诉审核:2025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3日17:00,报考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进行考试确认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后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方式。采取答题和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不低于70分;若进入面试人员仅1人,合格分不低于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后,按岗位面试成绩1:1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项目及标准,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牵头招聘单位选择有资质的医院(闽委组通〔2023〕42号文件所列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监督下进行。体检组织单位要告知考生体检注意事项,但不得告知考生体检医院。复检按(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原则上考察工作在面试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逾期不配合考察工作及考察合格后3个月内未报到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
因体检、考察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通知报到后1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高端人才经聘用后,享受双重薪酬,即参照事业单位确定的常规薪酬(参照职级、职称确定)和按市场化确定的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协议工资”的形式明确。“编制池”期满后,根据高端人才的综合表现、个人意愿以及实验区事业单位岗位职数情况,经研究后,可转入实验区事业单位或区属国有企业。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资格。
2.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4.诚信档案
为严肃本次公开招聘纪律,有以下浪费考试资源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
(2)被核准聘用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6.国际知名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以最新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和THE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国内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为准。
九、咨询
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信息表》。
有关招聘考务等方面的咨询,可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人才处联系。
本次招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177568。
咨询电话:0591-23105036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