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6年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批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文末二维码),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人员均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5.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6.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成员有构成回避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
7.两年内报考闽侯县城管协管员岗位进入体检、背调、录用环节中主动放弃人员;
8.法律规定或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取得境外学历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学历毕业证须在2026年10月18日前取得。
2.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取得C1驾驶证年限的计算均以2026年10月18日为截止时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6年10月18日为截止时间。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3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闽侯县甘蔗街道国资大厦8楼闽侯县利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请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2026年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第二批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详见文末二维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籍贯以本人户口簿登记为准,居住证以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为准);
(5)符合退役士兵身份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城管协管员工作经验者”身份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由对应主管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表明报考人员具有6个月及以上城管协管员工作经验);
(7)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3张。
4.本次报名开考比例为1∶1,若存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该岗位报名时间将适当延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采取仅面试方式,若报考比例超过3:1(即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岗位须追加笔试环节。
1.笔试(报考比例超过3:1的岗位参加)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本次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仅作为入围结构化面试的依据;
(2)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3)加分条件:①符合退役士兵身份的,加3分;②符合“城管协管员工作经验者”身份的,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成绩不累加。
四、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须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延迟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凡在体检或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人选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侯利民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新招收的城管协管员签订《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其薪酬按相关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三)为避免岗位人员流失,通过面试的考生将作为递补储备人员。已聘用协管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入职半年内有流失的,将该岗位的储备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六、薪资待遇及报考咨询
各岗位薪资待遇根据外勤、内勤岗位工作区别及学历差别等因素浮动,浮动区间为每人每年5-6万元(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费用、健康体检费、服装费等)。
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591-62336696,报名咨询电话:0591-22928386,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三)后续招聘有关信息均发布在“闽侯利民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四)本公告由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0月19日
2026年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二批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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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闽侯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二批城管协管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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