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细致、责任心强,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95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7.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8)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10月份退役的除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对应的接收简历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
(1)《集美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
(2)身份证扫描件(大小与原件一致,正反在同一页面,命名为:姓名-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含本科学历到最高学历,每证一页),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命名为:姓名-学历学位证)。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命名为:姓名-无犯罪记录证明)。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应开具党员证明(按模板填写,盖章后扫描,命名为:姓名-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特别是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将组织用人单位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学校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畅。
5.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由集美大学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无特殊情况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则须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集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和办理入职等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劳务派遣管理,薪酬待遇按照学校劳务派遣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1.招聘岗位表
2.集美大学应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6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