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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闽侯县市场化选聘县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公告

2026年闽侯县市场化选聘县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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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10:00-2026/10/13 17:00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闽侯县属一级国有企业副总经理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能力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闽侯县属一级国有企业副总经理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勤勉敬业,开拓进取,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与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策划与执行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

4.具备与所任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无不良履职记录;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闽侯县市场化选聘县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岗位信息表》。

报考者所学专业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职务的;

4.经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征信有恶意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资格条件认定

1.年龄计算方式:以身份证所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须满18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6年闽侯县市场化选聘县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岗位信息表》;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6年10月1日(不含当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须在2026年10月1日之前取得。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0月1日(不含当日)。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考察与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能力测试根据参加人数确定是否开展笔试,并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职业心理测评。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查看相关公告并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10:00至2026年10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由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任职经历、主持项目经历等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3.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按照选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报考者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进行申诉,申诉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拟选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市场化选聘。

(三)能力测试

根据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岗位选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开展笔试和面试;不超过1:10的,仅开展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及职业心理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或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收到通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组织笔试的,按岗位拟选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比例范围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未组织笔试的,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不符合选聘条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

组织笔试的,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且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中,按岗位拟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组织笔试的,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选聘人数时,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4.职业心理测评

对面试人选组织开展在线职业心理测评,初步了解其职业性格、能力潜质、领导风格等情况。职业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能力测试总成绩,仅作为选聘的参考依据。

5.成绩评定

(1)组织笔试的,能力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末位出现能力测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2)未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能力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全部考官评分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全部考官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3)能力测试总成绩作为考察人选排序的依据。报考者须达到前述相应考试合格要求,方可进入后续选聘环节;职业心理测评结果不参与总成绩计算。

(四)考察与背景调查

1.在达到相应考试合格要求的报考者中,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由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背景调查。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到人选所在单位考察了解等方式,认真审核人选的“三龄两历”,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个人征信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五)体检

根据能力测试、考察与背景调查等情况,按岗位拟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聘用

1.闽侯县选聘办综合人选的能力测试总成绩、职业心理测评、考察与背景调查结论、体检结果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在体检合格的人选中提出拟聘用人选意见,按规定程序研究审定后,由聘用公司党委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聘用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程序予以聘任;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有特殊情况经聘用公司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4.本次聘用人员属市场化身份,不列为县管国企干部,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严格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市场化退出”的方式进行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年度及任期考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培训、考试相关费用,不制作任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2.报考者应确保填写的联系方式准确,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短信和邮件,并留意短信是否被拦截。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市场化选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闽侯县选聘办所有。


六、咨询和监督

中国海峡人才网是发布本次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监督举报,对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91-87431639;

监督电话:0591-22071283、0591-2207563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5: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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