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6年7月)-福建-厦门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厦门市翔安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驻翔单位-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6年7月)
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026年7月)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5人1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09:00-2026/7/31 17:3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部分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市属驻翔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25名。具体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岗位待遇、工作内容等咨询电话:附件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27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报名处。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0592-7889273。

(二)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附件2,需填写完整,贴上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5.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6.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需在有效期内);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或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申请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此前已由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继续有效。

②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家属随军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8);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办理了随军厦门手续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驻厦部队现役干部就地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

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

上述所有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三)其它相关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相关年限的计算、资历资格认定时间等,均指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即2026年7月。

①最高年龄要求38周岁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的人员),具体计算到月。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

②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条件以上的,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至报名截止当月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不含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以及相关证书,本公告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含报名截止当日)取得。

2.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①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报考者,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其专业资格也可以按照本人同时收录在“学信网”“学信档案”版块“学历信息”和“学位信息”栏目的辅修专业信息予以认定。

②第二学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③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④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3.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4.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籍)的招聘,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5.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6.下列对象可以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①2026年应届毕业生。

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可按规定出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

备注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当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的公章。

备注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心、用人单位公章的也可报考。

备注3:2026年毕业且可以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高职扩招人员,视同2026年应届毕业生。

备注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规定的以当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报考者,可以报考应届生岗位。

备注5: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用以报考的辅修、自考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②以当年高校在校生或应届生身份入伍且在2025年内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已按规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以报考应届生岗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告知报考人员不通过原因。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并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

驾驶员(含船舶驾驶员,下同)岗位报考比(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之比,下同)不超过10:1(含10:1)时可以免笔试,但当报考比超过10:1(不含10:1)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免笔试岗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区人社局汇总后统一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公布。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90分钟,卷面分100分。题型为客观题,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以“0”分计。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加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技能测试、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加分规定: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发布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驾驶员岗位须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养。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确定技能测试人选: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技能测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免笔试的驾驶员岗位,从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非免笔试的驾驶员岗位,从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非驾驶员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综合总分计算

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1.无技能测试、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技能测试、免笔试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有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总分=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于综合总分相同者,按以下顺序进一步确定名次排列:

(1)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2)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3)若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实际成绩(追溯小数点位数)从高到低排列;

(4)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厦门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由面试组织部门重新组织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从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体检依据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体检复检

复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2)考生对非当日或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组织体检的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

(3)组织体检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5.可延迟体检的情形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向组织体检单位申请延期体检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入职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函报区人社局决定是否递补(每个聘用名额仅可递补一次,拟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资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实施递补的,均不再顺延递补)。

已进入办理劳务派遣等入职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经聘用后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报考法院相关岗位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回避政策外,还须执行法院干警、聘用制书记员等回避相关规定。法院咨询电话:0592-7182101。

(二)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不同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同。

(六)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八)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会同翔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2日

附件下载: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xls附件2-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2026年7月).doc附件3-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7月).xls附件2-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2026年7月).doc附件3-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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