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2026年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福建-福州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中国共产党福州市仓山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仓山区2026年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仓山区2026年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5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08:30-2026/7/17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7/22 08:30-2026/7/24 18:00
笔试时间
2026/7/25 09:00-2026/7/25 11:00
成绩公布
2026/7/29 -2026/8/3
面试时间
2026/8/2 -2026/8/2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6/8/3 -2026/8/3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队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5〕29号)规定,仓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45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心强;

3.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教育部学信网或留服中心可查询,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8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上女性、45周岁及以上男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应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年龄计算方式为:18周岁及以上(2008年7月15日以前出生),48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笔试环节予以适当加分:

1.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可在分数中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

2.连续从事社区工作满2年的加2分,每增加1个完整自然年度加1分(不足1年部分不予计算);

3.上述两项笔试成绩加分采用累计计算方式,加分总和不超过5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资格复审结束后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通过后纳入笔试成绩总分。资格复审截止前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不足以证明相关加分事项的,均视为放弃加分。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或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近三年内(2023年7月15日-2026年7月15日)在仓山区村(社区)岗位被罢免的村(社区)“两委”或被辞退的村(社区)工作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fzcangshan.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8:30至7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通过PC端或移动端在线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PC端报名网址:https://csqshgzb.zhaopin.com;

移动端可扫描下列二维码报名:

网络申请流程: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端——移动端点击“岗位”——选择所意向的岗位——点击“报名”——点击“立即登录”——填写报名表——点击“信息确认”提交。

3.报名材料:

(1)填写网络申请报名表,并上传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上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上传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持境外学历应聘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符合加分条件的根据加分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②连续从事社区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交记录(如果无法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记录,则必须提供银行工资流水)、用工合同及工作所在社区出具的证明(需体现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社区时间、担任职务,证明需加盖社区居委会及所属镇街的公章)(详见附件2);

(5)35周岁及以上女性报考人员、45周岁及以上男性报考人员须上传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因未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或者完整上传相关资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镇街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于7月15日8:30至7月18日8:3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和加分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申诉,申诉电话:0591-38300888-8951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8******717(上午9:00—12:00,下午13:30—20:00),申诉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拨打指南:拨打座机总机(0591-38300888)——接通后直接输入分机号89511(无需听完语音提示)。

(三)资格复审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含加分材料)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前往资格复审地点接受现场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实验中学金山分校(金山街道凤冈路369号),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对加分情况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和报考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

(三)打印准考证

系统确认成功的考生,应于7月22日8:30至7月24日18: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开考条件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予以开考。不足3:1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3.笔试内容: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重点考查考生对以上相关内容的掌握与应用。

4.考试形式:题型为客观选择题,满分100分,采用填涂卡作答。本次考试采用闭卷考形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成绩查询:考生可在7月29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

(三)面试

1.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符合要求的人员递补后进入面试人数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镇街岗位的招聘人数。

2.面试时间:2026年8月2日(星期日),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弃考。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当场评分,以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笔试分数(加分后)×50%+面试分数×50%

2.成绩查询:考生可于8月3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人选;若总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则选取面试成绩高者;若笔试、面试成绩及其他资格条件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选取加试面试成绩高者。

入围名单及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入围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监督咨询电话:0591-6321929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察或公示期间,因拟聘用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经公示及资格审查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报酬(含绩效)标准为转正后的80%。聘用人员报酬按仓山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服务管理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1-63219290)。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