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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3 -2026/7/14 17:00

因工作需要,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计划招聘4名,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性别

年龄

备注

护士

3

护理、护理学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8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已完成护士执业注册

心理咨询师

1

心理学类专业(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教育学类专业(心理健康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38周岁及以下

具有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资格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是指18周岁以上、未满39周岁(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公告发布月。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卫生行业从业健康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医疗事故不良记录。

(三)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主管部门认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含本人近期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6)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如“护士+张三+133XXXX5678”),发送至邮箱:fdcyfw@163.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一致。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资格初审时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具体时间由医院另行通知,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具体事项由医院通知。采取笔试(相关岗位的理论考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与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职业素养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二)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作弊者;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六、其他事项

(一)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工作经验年限长者优先;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以下人员:退役军人、烈士的配偶和子女、英雄模范、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有服务基层工作经验等人员(有以上情况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过程中,所有涉及的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结果等信息,均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后续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本人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或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用工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2个月。

(六)联系电话

福鼎市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林女士,0593-2199789;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张先生,0593-7866269;医院地址:福鼎市龙山支路377号。

(七)监督电话

宁德市民政局0593-2823132;宁德市人社局:0593-2834115。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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