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至40周岁(即1985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领导和组织安排,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6.同等条件下,共产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编外人员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10.有文身、残疾、明显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与人数
四、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招聘的流程为:报名材料初审、组织考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与考察、公示与招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n2567805@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邮件】+姓名+报名岗位编号xx”,例如“【报名邮件】+张某+报名岗位编号01”。
2.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页)、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查询结果等)、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退伍军人及会计岗位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退役证或相关证书、工作经历材料。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根据初审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拟录用人选统一组织前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执行。体检费用按规定由考生个人承担。
3.考察主要审查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需复核考生报名资格材料原件。
4.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时,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拟录用人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即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2个月,经试用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选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考核,若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该岗位考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4300元/月(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3440元/月(含单位部分五险一金)。本科学历绩效300元/月,会计岗位按照会计证等级提供相应补贴初级1100元/月、中级1650元/月。
2.享受工会福利、疗休养福利。工作优秀可晋升职务,绩效另发,食宿自理。
3.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编外人员聘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考试、体检、录用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未回复邮件且电话联系不上将视为弃权,请应聘人员注意接听电话和查收邮件。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时,应携带身份证。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须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4.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2567805、0593-2567567。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