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6人9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泉州市部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06名,委托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泉州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