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8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26年建宁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委托福建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报考者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三明市辖区内在编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