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9个岗位
根据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三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招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9人,系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要求详见《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9日至2008年3月9日期间出生);
(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6年3月9日前取得;
2.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3.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方式:报考者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6年3月9日,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