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三)
厦门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2025-2026学年非在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三)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8 -2026/3/11 12:00
面试时间
2026/3/12 -2026/3/12

厦门市翔安区第三实验小学于2020年9月开办。学校开办以来,坚持以校园文化为统领,打造“五全式”场馆,让学生在非正式学习空间,提升自己,超越自己,于“越行”中“思行创远”,成为多元发展、多维素养、多样个性的三小学子。在校训“心向远行必至”的指引下,学校先后获得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厦门市绿色校园,区教育质量提升优质奖等称号。2025年9月,我校达到37个教学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本校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教师公告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备注

语文(顶岗)

2

预计2026年4月初至2026年6月30日

科学(顶岗)

1

预计2026年4月底至2026年6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与每年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社会招聘公告一致)


8.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之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在校在读未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教师;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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