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才聚武夷”行动计划〉的通知》(南委人才〔2021〕2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引进“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人才〔2020〕1号)、《中共光泽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光泽县加强教育医疗人才引进培养留用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光委人才〔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将于2026年3月13日-3月14日前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开展2026年光泽县第九届“人才·校园行”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或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高中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在读的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5.现役军人;6.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南平市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10.光泽县在编教师;11.有精神病史;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