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39人57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139名。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
9.截止到2026年3月4日仍为本市在编教师(含试用期内,以编办提供的数据为准);
10.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