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7人107个岗位
福州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3名、参聘教师133名。市妇联直属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要求
| 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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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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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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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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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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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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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要求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优秀退役运动员岗位的人员,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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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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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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