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6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6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专门岗位仅限于招聘符合任教条件,且由莆田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退役时身份为士兵的报考者。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16个岗位共30名)
(点击查看大图)
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可延至2026年12月31日前)。
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报考者可以使用本人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但是,用以报考的专业不仅要符合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也要符合招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