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5人16个岗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宁德市委编办、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26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6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的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立志奉献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
2.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修订)规定的标准。
3.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到2026年3月。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提供的不予聘用。
5.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
6.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