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受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消防所派驻文员,为了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消防所派驻文员(1名)
1.工作地点:乡镇政府所在地。
2.岗位职责:协助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工作台账整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相关工作。
3.用工形式:本次招聘的消防所派驻文员为劳务派遣人员。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志于投身基层消防事业;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文书写作、计算机操作等基础技能;
4.年龄要求:性别不限、年龄38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不妨碍从事消防辅助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无法正常开展基层工作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发布公告与报名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公告在三明市绥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建宁县濉溪镇建莲北路南岗堡4号3楼302室);
3.报名咨询电话:18259808655。
(三)报名材料
1.学信网学历证明(需为有效期内的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版);
2.毕业证复印件(需同时出示原件供核验);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需同时出示原件供核验);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本次公开招聘不向考生收取报名费。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特别提醒:报名于2025年12月31日下午16:30结束,逾期未完成报名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
四、招聘流程
笔试-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基层工作相关常识及公文写作等,考试时长为60分钟。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达考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加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五、体检和协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核、协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则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须由公安、纪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形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三明市绥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和三明市人才考试服务平台(http://sm.hxrc.com/smksw/)公示3天。
七、其它事项
1.报名需本人到现场填写报名表,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人员对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3.建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996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