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优势,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精准度,推动营商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营商环境观察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关心宁德市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代表、行业协会代表、法律执业者、金融类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等有意愿参与营商环境体验的热心人士。
二、选聘条件
1.年龄18-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3.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敢于直言的魄力。
4.愿意承担营商环境观察员职责,坚持原则,敢讲真话,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积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主要职责与任务
1.职责
(1)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服务企业等情况进行监督;
(2)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了解和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4)积极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5)受邀参加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座谈、督促、评价等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2.任务
(1)结合自身工作领域或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自主体验,原则上每半年至少体验一次,并提交营商环境体验记录单;
(2)参与全市经营主体满意度测评,体验官作为调查对象填写调查问卷,对各地营商环境进行评价;
(3)承担其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四、选聘人数与期限
1.人数。第一批通过社会招募聘用3名观察员,后续聘用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2.期限。“营商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自名单公布之日起聘期2年。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可连聘连任。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3.“营商环境观察员”为义务体验,不享受任何报酬。
五、报名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
线下提交材料或邮寄地址:宁德市发改委(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瑞云路2号政协楼506室)。
需提交:1.报名表(附照片);2.身份证复印件;3.《履职承诺书》;4.相关资质证明(如有)
宁德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自荐人员进行审核后,择优聘请为营商环境观察员人选。
咨询电话:0593-2823062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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