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巡防队员1名,限女性。
二、岗位职责
1.服从工作调度,熟悉电脑基本办公操作;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表达能力,善于与他人沟通;
3.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3.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愿意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身心健康,无纹身;
5.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有计算机高新技术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受党纪或政务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四、招聘方法
招聘考试由县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面试、体检及政审、公示聘用。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相关法律法规常识、能否胜任岗位等情况。
(二)体检及政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合格者,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从面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出现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和各单位用人需求,由镇政府统一分配工作。被聘用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经面试、体检及政审、公示后,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发放有关补贴,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5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二楼组织岗办公室,联系人:李以鹏,联系电话:15280370917。
(三)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络和委托他人报名。
(四)携带材料:
1.《河田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七、本公告由河田镇党委组织岗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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