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9人
根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及教师招聘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来融,经福州市人社局核准,2025年福清市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费师范生、研究生、优秀退役运动员等)159名(编制岗位131名,参聘岗位28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人才引进岗位60名(福州榕博汇、编制岗位),具体对象如下:
第一类: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三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第二类: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及师范类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应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境外著名大学(学校排名位于世界大学前100名)硕士研究生。
(二)省内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14名(福州双选会、编制岗位),具体对象如下:
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
(三)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77名(编制岗位57名,参聘岗位20名),具体对象如下:
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四)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参聘岗位8名,具体对象如下:
入选奥运会、亚运会中国代表团;获全运会、全国(青年)运动会或全国锦标赛前六名;获运动健将称号;获省运会冠军的紧缺专业人才;所带队员获全省冠军的体育专业人才,且退役后近三年仍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等相关工作的优秀退役运动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2025年福清市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博士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
需持有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人才引进岗位、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及优秀退役运动员专项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届生允许在2025年8月16日前取得。
(四)其他要求
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2025年福清市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s://www.fzrsrc.com)、福清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s://www.fqrsw.com/)、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等平台发布。
招聘后续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考务、成绩公布、考核体检、择校及办理聘用等相关事宜,信息发布的公开渠道为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错过网络通知的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1.人才引进岗位(榕博汇)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8:30至3月15日17:00。
其中第一类(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8:30至3月12日17:00;其余对象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8:30至3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须按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提交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地点为福清市教育局七层712室(福清市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
(3)其他说明:人才引进岗位优先用于第一类对象,余岗再用于第二类对象,具体岗位计划调整将与第一类拟聘人选名单一并公示,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情况。
在报名截止前一天17:00,该批次中职专业课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剩余岗位计划转入该批次中职岗位,按中职建筑、中职光电、中职旅游管理的顺序依次进行。该批次在报名结束后,中学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将转入第三类别研究生相应学科专项招聘编制岗位计划。(研究生报名时间2025年3月16日8:30至2025年3月22日17:00)
2.省内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
2025届福建省内高校福州生源公费师范生参加福州市教育局举办的专场双选会。
3.研究生专项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6日8:30至3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第三类别研究生专项招聘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缩减的中小学参聘岗位计划转入省考中小学招聘计划(农村参聘岗位)。
4.优秀退役运动员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6日8:30至3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后期网络拥塞或审核不合格却错过时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原则上要求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不得更改。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资格审核
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采用先网络审核,再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应对照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将需提交的材料扫描转PDF格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系统(其中人才引进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提交),并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上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申诉或补交材料,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当日17:00前(人才引进岗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5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2日)及时跟踪后续情况。申诉及补交报名材料等截止到相应岗位报名结束后次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5年3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应聘人员本人提供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一层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591-85232540。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要求,依法如实填报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附件4《报名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七、考试组织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除博士、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采用直接考核、双向选择的方式,其余岗位的应聘人员采用免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
(二)开考比例
本公告招聘的岗位除人才引进岗位,其他对象原则上实际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既有编内又有参聘的岗位优先缩减参聘岗位)。确需招考的岗位,经增加信息发布媒体并延长报名时间,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予以开考。其中在融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的报考人数若未达规定比例,则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将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面向社会招考。
(三)考试要求
1.面试形式。中小学、中职教师面试采取编写教案(30分钟)、片段教学(12分钟)方式,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包括说、唱、弹、跳、绘画等方式,其中“说”环节是通过片段教学来展示,即编写教案(包括绘画)60分钟、片段教学及技能展示14分钟(说10分钟,弹唱准备1分钟、表演1分钟,自备舞蹈2分钟)。部分岗位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测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本公告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拟定于2025年4月5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教材。中学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中职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中职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小学(含特教)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小学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幼儿园现行领域活动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面试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布。
4.聘用成绩。免笔试对象的最终面试成绩即聘用成绩,聘用合格成绩为70分,未达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5.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八、聘用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清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二)福清市教育局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拟聘用人员公开自愿选择聘用学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四)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合格须至少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截止2025年8月16日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审档、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报名时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六)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5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85232540)。
九、其他说明
(一)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二)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s://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三)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html)上可查询认证。
(四)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六)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中“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七)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XX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次招聘福清市教育局均不提供考试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咨询
(一)为优化教育人才学科结构,根据用人学校需求,2025年招聘岗位计划中经审定确认为教育系统紧缺、急需学科(详见附件6),且通过“人才引进岗位”渠道(2025年计划限额60名)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教育人才按《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教育系统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融政综〔2017〕321号)、中共福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清市“融聚英才”行动计划》(融委人才〔2022〕3号)文件政策规定享受教育人才相关待遇。同时,未确认为当年度教育系统紧缺、急需学科的人才待遇予以调整,原政策待遇为(4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78万元购房补贴或30万元生活津贴和一次性66万元购房补贴)现调整为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和每人每月500元特殊津贴;其他类别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按每人每月给予享受500元特殊津贴。
(二)参聘岗位教师工资待遇等同于编制岗位同类教师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在聘期内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制岗位教师。未尽事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1〕65号)及《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榕教综〔2022〕46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编制岗位教师实际情况执行。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具体招聘工作由福清市教育局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通知由福清市教育局与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5232540,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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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59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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