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
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宁德市消防救援局)
二.
招聘单位性质
政府机关
三.
招聘岗位
财务科财务人员1名
四.
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性别不限。
(二)专业要求:财务相关专业,拥有初级(含)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三)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四)主要负责会计系统记账、资产系统凭证登记、整理、装订及领导交办的事项等工作。
(五)熟悉使用WORD、EXCE等办公软件,协助做好会计系统数据填报、核查,会计案装订管理,财务年报、资产月报、财务决算等数据报表统计等工作。
五.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新招收时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大学专科(含)以上全日制学历;
(四)身体符合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招收的对象必须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队伍,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六)招收对象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六.
工作待遇
(一)月工资约4000元(含五险一金)(按照会计证等级会有相应补贴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
(二)实行公务员正常上班秩序,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工龄满一年后,每年享有5天年假。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加班享有加班补助费。
(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每人每年2100元及其他工会福利)。
(四)依据《应急管理部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记功嘉奖表彰。根据在消防工作年限,颁发消防救援纪念章,满8年、不满16年的,颁发铜质纪念章;满16年、不满30年的,颁发银质纪念章;满30年的,颁发金质纪念章。
(五)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入学优待。
(六)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七)每年统一发放服装,享受消防指战员食堂就餐待遇。
七.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日15:00至12月10日12:00
2.报名方式
采取实地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报名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报名地点
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楼5层财务科(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大路9号)。
4.咨询电话
联系人:洪助理,电话:13799905672。
5.报名所需材料:
①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③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⑥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无则不用提供);
⑦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日期为12月3日至12月10日期间);
⑧体检材料(近三个月内);
⑨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经支队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支队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后续的招聘环节。
(三)考核测试
理论测试分岗位组织,以财务相关业务、公文写作能力及相关岗位知识为主;
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面试成绩×50%+理论成绩×50%。
(四)体格检查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统一的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标准符合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五)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重点考核人员有无不良记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政治考核表。
(六)公示
根据各环节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支队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确定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八)办理手续
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未能完成岗前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
聘用期间有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聘用人员责任: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违反法律或者严重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纪律、规章和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所属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上岗后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虚假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
其他事宜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名,以免耽误应聘,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核期间,应聘人员不得自行穿着带有消防标识等消防相关的服装;
(二)此次消防文员招聘由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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