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顶岗的办公室干事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兴华校区非在编办公室干事(顶岗)1名:承担学校党务、文秘以及协助接待等工作。
二、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5.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好文字功底并熟悉计算机操作技术,文秘或者中文专业优先。
6.工作时间要求:顶岗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
7.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的电子版(含证书的扫描版)压缩打包发至邮箱dtzx_bgs@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办公室干事。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日。
3.咨询电话:0592-2077138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兴华路2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通过面试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502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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