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充实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队伍,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为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4名,详见《2024年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台湾同胞,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处分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解聘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或有传染性疾病的。
三、薪酬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四、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编外聘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上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采取线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请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本人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2.信息填写后,通过扫描下方微信群“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人员招聘群”二维码入群,入群后请将本人群昵称改为“姓名+联系方式”格式,相关通知后续在该群中发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及群内信息,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四)笔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时间暂定12月2日9:00,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
(五)面试。时间暂定12月3日上午9:00,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与不动产日常基础工作有关,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及处理实际问题等能力。
1.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2.同分判定:若2个或2个以上报考者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缺席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递补: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根据体检、政审通过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者;(三)其他违纪情形。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手机通信畅通,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时,应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未尽事宜由永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3832416,监督电话:3633177。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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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
最高 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 面貌 | 性别 | 其他条件 |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 ||||
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 永安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不动产 登记窗口服务 | 4 | 35周岁 以下 | 不限 专业 | 本科及 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需要具备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和耐心细致的沟通能力 | 朱女士 林女士 0598-383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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