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生态类、化学、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要求具有基础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男女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至2024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近期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技能证书等扫描件。
(3)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情况查询等材料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文件压缩后发送到电子邮箱ljsthbbg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材料”,例如“张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组织资格初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携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技能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情况查询等原件),通过面试者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
1.工作地点:连江县敖江镇敖江路9号世纪鸿腾商业B座6层。
2.薪酬待遇: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含个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金额)均值约每月3113元,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第13个月工资薪酬。试用期为2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联系电话:0591-26232480,联系人:陈女士。
(四)本公告由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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