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2个岗位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南靖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02
岗位职责
辅警必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在公安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公安宣传、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区入户走访、窗口引导、110接处警、交通疏导、监控看护违法犯罪嫌疑人等工作,需参加夜班和周末班轮值。
03
招聘条件
1.须为南靖县户籍人口,或在南靖县居住满3年的南靖县以外户籍人口(即2021年11月10日及以前在南靖居住,以居住证为依据),退伍军人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3.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1月10日至2006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7.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04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5
薪酬待遇
(一)工资薪酬(按岗位分类)
1、工资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伙食补贴、五险一金、年终奖,其中绩效工资根据考评情况发放。①巡特警反恐大队勤务辅警岗位年薪酬约6.5万元(含五险一金),集中统一食宿,在队表现优异人员每月将根据大队考评制度实行相应奖励机制,入职年限满一年可享受相应的绩效、年终奖,可参加警务辅助人员分级考核,提升相应工资待遇;②交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年薪酬约5.5万元(含五险一金)。
2、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由公安局从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工作满一年缴存公积金)
3、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可评定层级并对应发放层级工资;
4、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
(二)其他福利待遇
享受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工会福利、慰问优抚、休假等其他待遇。
06
报名时间及方式
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在报名现场领取及法律基础知识题库题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政审表在通过面试后现场领取。
1.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
1、南靖县公安局办公楼辅警办502室,联系人:刘女士15345060605;
2、南靖县公安局侦查楼二楼巡特警反恐大队,联系人:曾先生18850292339。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的《南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非全日制学历的应聘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07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笔试、体能和面试三部分构成,总分100分,分数占比分别为笔试40%、体能30%、面试30%,笔试低于60分或体能低于达标线即判定不合格。招聘结果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录满为止。因考试考核合格人数少于招考人数造成岗位空缺,将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序公开调剂岗位(考生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方可选择该岗位),直到该岗位被选择完毕。具体内容如下:
(一)笔试:满分100分。题库共500题,随机抽取80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达标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三)面试:满分100分。以面谈的形式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应聘者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南靖县公安局辅警办进行面试审核。
(四)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上交至南靖县公安局辅警办。
(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1).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人员,由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
(5).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6).色盲、嗅觉迟钝、纹身,不合格。
(7).乙肝病原体携带者,不合格。
(五)考察:通过面试审核、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可领取《南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该表正面由应聘者本人填写,反面无需填写(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并贴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依序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考生经考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七)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南靖县公安局将组织开展为期十天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险等“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08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错过有关通知责任自负,须按要求加入有关微信群,方便招聘单位通知联系。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南靖县公安局辅警办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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