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路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护路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职责
负责福清市护路办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应已取得证书),身体健康无残缺,有较好协调组织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予以录用的人选进行政审及体检(自费);
4.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经我委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薪酬
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福建省铁路护路联防外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融政办〔2021〕7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基础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合计3000元/月,前述工资额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6日
2.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文件名后备注姓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pafqxc@163.com: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清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0591-86005020。
附件:福清市护路办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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