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23人,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在报名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5年7月31日。
3.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4.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
此次专项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个报考者仅限成功报考1个岗位。
1.线上报名。请报考者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平潭综合实验区→进入“平潭综合实验区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报考登录→跳转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者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13)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7日17:00。
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2)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3)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同步上传以上材料的扫描版或拍照版(要求PDF、JPG等格式)。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或后续有关资格。
4.申诉审核。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8日8:30,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通过报名平台的申诉通道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开考比例。岗位招考人数与报名通过审核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需降低开考比例的,届时另行公告。
已报考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取消开考岗位不再接受报考者改报。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9:00-12:0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现场宣讲。本次专项招聘将举行现场宣讲活动,内容包括实验区区情、人才政策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9日9: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以下情形的增加笔试环节:岗位招聘人数2人以下(含),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10名的;岗位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报名通过审核人数超过20名的。
(一)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符合开考比例的情况下,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选,其中,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笔试相关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12月1日(星期日)。
3.面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附近,具体安排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其中,教育类、党校教师岗位侧重教育方向。
5.面试时长:每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11月30日(星期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设在武汉大学附近,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11月30日下午通过短信通知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5.面试人选确定:按照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和签约人选确定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仅面试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确定;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签约人选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并于体检前组织签约人选签订就业意向书或三方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计划12月2日在武汉组织拟招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及项目执行)。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和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
3.因考察、体检缺席、临时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不超过3轮。
六、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在我区最低服务满5年。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资格。
2.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5.诚信档案
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有以下浪费考试资源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记入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1)进入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3年;
(2)被核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放弃聘用资格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咨询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平潭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http://www.pingtan.gov.cn/)和“平潭党群工作部”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地点,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信息表》。
考务方面问题咨询电话:0591-23165659。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机关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177568。
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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