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现因工作需要,惠安县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哨所哨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女性,具有惠安县常住户口,五官端正,亲和力强,语言表达能力好;
5.退伍女兵、警察学院毕业、党员、军烈属;有立功受奖记录或担负过重要安保警戒任务;有相应从业资格、技能证书如文秘、电脑、财会等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6.综治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哨所对海对空观察、报知工作;
2.负责辖区海岸巡滩工作;
3.负责国防教育宣传和“劳武结合”相关工作;
4.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场所
大岞海防民兵哨所。
四、聘用待遇
女哨员实习期1个月,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五、招聘办法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考的顺序进行,采取电子档案投递,后续面试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2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403484820@qq.com。联系人:丁参谋,联系方式:17750020240。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则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最新版本的且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扫描件。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通知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县人武部负责。
2.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武部政工科安排政治考核。结论以县人武部负责政考工作人员答复为准。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惠安人才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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