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 -2024年9月24日

因工作需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聘用性质


劳务派遣。


02


聘用岗位


负责连城县检察院新媒体日常编辑、管理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03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具有拟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具有连城县域户籍或连城县域居住证,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县检察院政治部(县检察院办公楼309室),联系电话:0597-898191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及本人1寸近期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验证明。


(二)考试


操作测试为现场在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现有素材、要求撰写一篇新闻宣传稿件、制作一个新媒体作品,由本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评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本院政治部负责考核。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本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示。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安排到相关科室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工作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实行本院基本工资、等级工资、院龄工资、学历工资、考核奖金相结合的计酬办法。


05


其他


1.报考人员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因各种原因,在考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替补招聘。


3.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8922760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7-8981910(县检察院政治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8922760(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3BB


原标题: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