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关专业:经济学大类;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jfg22630003@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应聘”,相关材料包括:(1)《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初步核验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通过面试与对个人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审核,最终确定拟招聘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审核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自费)。
五、薪资待遇
经面试、考察审核、体检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洛江区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执行。聘用实行动态管理,两年一聘,根据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遇到与招聘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小王,0595-22637753(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3.报考人员在面试、考察审核、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递补人员。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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